就考试的组织形式、对象而言,自考的类型主要有常规考试、委托考试、高职考试、学历文凭考试等几种方式。
常规考试是指通常所说的自学考试,即每年4月、10月面向社会的考试,由于报考不受限制(个别专业除外),涵盖了本市自考已开考的绝大多数专业,因此报名人数、报考科次居各种考试之首;委托考试是指由行业或部门出于自身需要而委托自考机构开考的专业,以为本部门、本行业培养人才。这种考试的学习者多为本部门、本行业的职工,多采取集体报名的方式,通常不接纳社会闲散考生单独报名,但随着社会对专门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除护理、公安等特殊专业仍只对行业内部人员开考以外,大多数专业已不限制报考资格了,但报考者需与委托行业联系有关报名、助学等相关事宜。委托考试时间有的安排在4月、10月,也有的安排在其它时间;高职考试则是北京市为推动劳动预备役制度而对高中、职高毕业生所进行的考试。这种考试在重视学历教育的同时,兼顾技能的培训。考生根据考试计划的要求完成全部学业后,不仅可以获得专科毕业文凭,而且同时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技术等级证书。
上述三种类型考试,其课程考试由全国统一安排,毕业证书由市自考委和主考高校共同署名签发。
学历文凭考试是指国家对民办高校在校生进行的学历资格认证考试。目前北京共有24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备案,并审查合格的民办高校参加此类考试。考试采取国家考试与学校自考相结合的方式,70%的课程由国家组织考试,30%的课程由民办高校自己组织考试,并报市自考办备案。与前面几种类型不同的是,考生全部课程合格后,由市自考委与民办高校署名签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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