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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自考转考规定
来源:自考     2005-10-9 11:05:00
 

    1. 从市外转入我市的考生怎么办理手续

    从外省(市、自治区)转入我市的考生,须持原报考省(市、自治区)考办的《转考介绍信》和已获得的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到接受区(市)、县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经验核原件后,由考生填写《转入考籍档案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报名考试作为转考生对待,核发新准考证。在取得考籍后,考生还须在所报考的(市)、县自考办申请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2. 转往市外的考生怎么办理手续

    从我市转往外省(市、自治区)的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到所报考的区(市)、县自考办填写《转出考籍档案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缴纳转考手续费;再由区(市)、县自考办开具市考办制发的《转考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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