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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考一年6次 详解考试种类及时间安排
来源:北京考试报     2007-1-29 17:37:00
 
北京自考1年6次大考

  刚结束的1月自考拉开了今年自考的序幕。而北京自考一年有6次考试,各有侧重点,本报将其归纳整理,方便考生统筹安排,在较短时间内学习通过较多的课程。

  学历文凭、应用技术教育考试1月、7月考

  北京自考每年1月、7月主要安排学历文凭考试、应用技术教育考试、中英合作金融管理(专)、商务管理(专)及这两个专业的自考本科段考试。欲参加1月自考的考生要在前一年10月份关注具体报考时间和方式。7月考试一般在4月份报考。

  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即将结束,在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截止期限前,还有7月的最后一次考试。应用技术教育考试的每个专业都有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考生要参加全日制在校学习,前两年学理论,最后一年实践,毕业时获得所学专业的毕业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但应用技术教育考试与学历文凭考试一样,有学年限制,考生如不能按时拿到毕业证,可在毕业后3年内继续参加考试,取得毕业。

  这两次考试主要安排专业课,想报考公共课的考生可在4月、10月期间报考。

  常规自考4月、10月考

  4月、10月自考是全年6次考试中规模最大的,每次开考90多个专业供考生选择。4月自考的报考时间在前一年的12月18日到当年的1月18日,10月自考的报考时间是6月18日至7月18日,考生可通过网络、电话和邮政储蓄营业网点现场3种方式报考。

  北京自考绝大多数专业考试也集中在这两次考试中,每次考试安排4天时间,一般是4月、10月两周的周末。每次考试考生最多可以报8门课程,但考生要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学习时间和精力选择报考课程的数量。

  这两次考试也是涉及专业范围最广的,既有常规自考专业、双证书专业,也有受行业委托开考的专业。不同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要求有所不同,如行业委托开考专业,考生要到行业指定的报考点报考,但这些专业均面向社会开考。同时部分专业对报考区县有要求。

  4月、10月自考报考期间,还安排了相应的上、下半年非笔试课报考。非笔试课程一般由主考院校负责组考,考生考试也要在主考院校完成,与笔试课程考试时间不存在冲突问题,有余力的考生可适当报考,以缩短自己的专业学习时间。

  非学历证书课程5月、11月考

  5月、11月考试是北京自考近年增加的两次考试,主要安排自考双证书专业中的证书课程考试及北京自考开考的几个非学历证书考试。5月考试的报考时间是在3月份,11月考试的报考时间在9月份。

  为适应社会需求,北京自考近几年开考了物流、采购与供应、调查与分析、餐饮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多个双证书专业,同时,北京自考还开考了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国市场营销经理助理资格证书、中国市场营销经理资格证书及中国市场营销总监资格证书4个非学历资格证书考试。

  自考双证书专业中,证书课程是专业课程的一部分,合格成绩可与专业课成绩互认,考生取得证书课合格成绩后,既可用于申请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也可用于专业课,毕业可获双证书。

  北京自考将证书课程考试安排在5月、11月,考生可在其他考试时间报考另外的专业课或公共课。

  实践环节考核

  北京自考规定,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学分相等的课程,可在自考各专业、层次中通用,因此,考生所学专业中,如有与其他专业相同的课程,可利用其他考试时间参加考试,只需在报考时增报专业即可,取得合格成绩后同样可用于办理所学专业毕业手续。

  另外,北京自考专业学习中还有一部分重要内容——实践课,许多专业课程有实习、实验、口语、听力等实践考核,本科毕业时考生要参加论文撰写、答辩、毕业设计等,最后办理毕业时除需具有全部笔试课程合格成绩外,还要取得专业计划中规定的实践考核课程的合格成绩,否则无法办理毕业。实践考核报考一般一年两次,上半年发布通知的时间是在前一年的12月份,下半年发布通知时间是在六七月份,具体考试时间考生在报名时可了解到。实践环节考核由主考院校负责,考生统一到主考院校报名并参加考试。(北京考试报记者:马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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