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所学校每门学科只能为学生选订一种、一本;拓展型课程(选修课)教材由学校根据需要选订;教师教学用书仅供教师教学中使用,不得为学生征订。
昨天,市教委下发《2006年春季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并要求本市所有中小学向全市指定的19个区县新华书店订购教材,各中小学不得擅自使用未经市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材,否则将予以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市教委要求,基础型课程(必修课)课本为学校的必选部分,但各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订购或使用同一课程两本以上的教科书,不得组织、推荐学生购买习题集等应试材料,每所学校每门学科只能为学生选订一种、一本基础型课程课本;拓展型课程(选修课)教材由学校根据需要选订;研究型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资料由学校根据本校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的需要选择使用,供教学活动中参考,不属必选部分;教师教学用书仅供教师教学中使用,不得为学生征订。
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学校为学生选订教材的费用不得超过“一费制”规定的标准,如有超过,超过部分的费用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再向学生另外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