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外事侨务局获悉,明年我省将对“三侨生”高考录取实行新的照顾政策。“三侨生”在高考录取时可在总分基础上加15分投档,优待不再只限于侨校,而扩大到各高校。
根据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和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2006年广东省“三侨生”报考普通高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2006年全省对“三侨生”高考录取实行新的照顾政策,“三侨生”在高考录取时可在总分基础上加15分投档,优待不再只限于侨校,而扩大到各高校。
据了解,2006年“三侨生”证明的办证时间从即日起至2006年2月高考招生报名日止,过期不再办理。办理者需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市行政中心市外事侨务局侨务科办理:
一、居民户口簿(明确注明是归侨及其子女或本人是归侨青年)。
二、如户口簿无明确注明归侨青年、归侨子女身份的,办证时须提供本人或父(母)一方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并附上人事档案中有关归侨方面内容、侨情普查材料、经公证的国外出生证或回国护照4项材料之一的复印件存档。
三、属华侨在国内子女的,须提交经公证的华侨所在国定居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国内监护人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公证处出具的华侨子女关系证明。
四、属归侨、华侨义养子女的,除提交上述第2或第3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交县(区)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抚养公证书。
详情可查阅惠州市外事侨务局网页办证指南一栏的办理“三侨生”证明须知,网址:http://wsqw.huizhou.gov.cn/。咨询电话:2808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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