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教育部师范司有关负责人最近表示,实行了10年的教师资格制度可能要取消“终身制”,教育部正在讨论是否定期对教师资格制度进行认证。
现在对老师的认证是“一经取得,终身拥有”。实行教师资格定期认证,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其积极意义不言而喻。然而,期待之余,笔者不免有些担忧:教师资格“定期认证”会不会异化为“定期乱收费”?
这并非杞人忧天。去年底有媒体报道称,四川省实行教师资格认定,每人次要收320元认定费。该省教育厅的解释是,320元认定费包括两门课的考试费52元,其余268元作为认定费,主要用于支付专家面试费、场地费用等。本来,教师职业资格认定属行政许可范畴,按规定,行政许可收费只能依据国家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要上交数目不小的认定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这样的事情似乎已经见怪不怪:有的对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只要教师交了“培训费”或“考试费”就万事大吉了。在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实行过程中,有的地方资格认定流于形式,有的地方几乎所有在职教师都“自然过渡”。如果这种重收费、轻认证的情况不改变,对教师资格进行的定期认证,提高的恐怕不是教师的素质和教学水平,而是养肥了某些组织者的“腰包”。
果真如此的话,定期认证带来的可能也就只能是“定期乱收费”,这不能不让人警惕。(作者系迎宾路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