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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试不及格 大学老师写下道歉信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05-8-23 10:15:00
 

  二学位班全体同学:

  你们好!

  这次“民法分则”期末考试,二学位班14名考生只有4名及格,另外两名55分以上的跟平时成绩综合后勉强及格,总评成绩不及格的高达8人,超过50%。对于这一结果我跟不及格的同学同样难过,因为这无异于宣布我本学期的教学工作不合格。

  我的难过,还不仅仅是因为我自己的教学努力将被否定,也因为这一考试结果将导致很多同学不得不重修:一方面要被迫交纳重修费,另一方面你们下学期或下下学期的学习负担将雪上加霜。总共两年的学习时间,最后半年基本用在实习、找工作上,1年半的时间要学那么多课程本来就已经很紧张了,对于原来英语没过四级的同学尤其如此,我知道这种情况下重修这门内容庞杂的“民法分则”意味着什么。在高等教育收费远远超过大多数国民的承受能力的今天,我个人的看法,要么就别招那么多,招了就应该让绝大多数学生顺利毕业,否则就对不起学生父母的血汗钱。

  但是,我们是学法律或教法律的,尊重程序对于将要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具有特殊的意义,而尊重程序就得尊重根据程序所得出的结果。为此我要向你们道歉。我觉得光道歉还不够,我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受聘的是教学六级岗(见习岗),每月除了1000多元的基本工资外只有1000元的津贴,比我担任图书管理员的同期收入每月少1200元,比我这个资历的人可能申请的教学三、四级岗那就少得更多了。我决定今年再申请教学六级岗一年,通过承受远远大于你们的经济损失,来稍微平复一下你们因为考试不及格而遭受的痛苦。如果再一次出现这样的考试结果,我将开除自己的教职。

  当你们平静下来不再因为不及格而痛恨我的时候,我希望我们双方都能够从这次不及格中吸取教训。

  从这次考试的答卷中不难发现,你们对于那些需要自己归纳而不能在教材的某个地方找到现存答案的试题回答得虽然不好,但对于教材里有现存答案的基础知识(例如并不生僻的名词解释)回答得更差。显然你们大多数同学没有按我的要求在听课前预习,部分同学甚至在考试前没看过教材,仅仅凭着上课的时候听得似懂非懂而且已经遗忘了不少的那点东西(甚至还缺过几堂课)就来应考了。老实说,我的阅卷并不很严格,不但预先制定的标准答案上没有的内容你们回答得有理的酌情给了分(这是应该的),而且你们普遍存在的词不达意和病句现象我没有扣分。如果这不是普通的期末考试而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估计你们的平均成绩还要再低10分。你们的年龄大多在24岁左右,到了这个年龄还只有这点学习自觉性,这确实是我所没有想到的。

  反思造成你们那么多人考试不及格的原因,我觉得我也是有很大责任的。我并没有因为不务正业而影响备课,我这学期一直在看跟授课内容有关的书,尤其是关于物权问题的书,我的两个老学生可以证明。我也曾试图改变教学方式,从前半学期的演讲式到后半学期的座谈式,你们应该能感受到两者的区别。但是我高估了你们的自学能力和学习自觉性。因为这种高估,我在教学过程中比较注重前沿问题而对基础知识重视不够,动不动就说第多少页到第多少页自己看去。因为这种高估,我对你们看书的情况没有专门进行检查、监督。因为这种高估,我在命题的时候没有考虑到你们的法学基础不如法律本科生这一情况适当降低难度。我想这些都是造成你们那么多人不及格的原因。尤其应当检讨的是,我布置的作业中,选物权、债权、继承部分题目的同学都有,其中选物权、债权部分题目的早该交作业了,可是你们拖延不交,一直拖到第18周,害我来不及细看,更无法因此而在教学上作出相应的调整。我虽然中间有两次提到你们作业写好了的请交给我看,但没有采取任何有力的督促措施。究其原因,一则是因为你们年龄那么大了我不愿意对你们说威胁性的话(惟一的一次是开考前对那些作业是从互联网上抄袭来的同学),二来可能是因为如今学年论文、毕业论文水平的普遍下降(跟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教过的学生比)使我对看学生的作业有了心理恐惧。

  或许你们会要求重修时更换任课教师,你们是有这个权利的,从公正的角度看我也以回避为宜。谁叫我把一大半学生教成不及格呢?不过无论你们是在我的门下重修,还是在别人的门下重修,我都衷心地祝愿你们下次考试及格,并在今后一年内所有的考试都及格。如果你们因为我给了个不及格而发生连锁反应甚至恶性循环,不能顺利地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毕业,那将是我终身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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