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现场报名审核确认的考生,可以按以下路径打印准考证: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网站(http://www.chinasarft.gov.cn)首页→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网上预报名→打印准考证→录入网报号和密码,进行准考证打印。准考证上已注明考生考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或者进入网站: http://211.146.6.208:7001/GDWeb/public/index7.jsp?type=print,按要求录入网报号与密码,进行准考证打印
二、个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考证附证,考生必须于12月17日上午8:00,到各自所分配的考场凭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等)并持准考证附证进行核验,上交准考证附证,换取正式的准考证(加盖有公章印鉴),同时进行签到登记。然后在规定时间凭有效身份证明和正式的准考证(加盖有公章印鉴)入考场进行考试。
三、若因忘记网报号而无法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请于12月15日致电:0531-85036231进行查询。我们将有工作人员在当天进行集中答复,其它时间恕不接待。
四、为保证12月18日播音员主持人考试口试有序进行,避免考生等待时间过长,将对考生进行分组,并按分组情况和所分配相应时段组织口试。具体分组、口试时段及口试考场情况,在12月17日笔试现场公布,敬请考生留意。
每一位播音员主持人考生,备考时间10分钟,口试现场录音录像时间为5分钟,播读新闻稿2分钟,话题主持3分钟。
五、《考场规则》及《口试考场规则》。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
考场规则
1、考生应于考前十五分钟,凭《准考证》(正式)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进入规定的考场。
2、考生入场除携带必要的文具(2B铅笔、钢笔或圆珠笔、橡皮等)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已携带者需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3、考生进入考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明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核验。
4、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5、开考三十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六十分钟内不准考生提前交卷出场,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不准考生提前交卷。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再进场续考。
6、考生领到答题卡和答题纸后,应按要求先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省区、考点和填涂准考证号等规定的信息。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答题卡一律作废。
7、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在答题卡上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填写文字部分,用2B铅笔填涂机读信息点;答题卡上禁止使用涂改液,不按上述规定要求作答的,其答题卡无效。
8、考生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模糊或答题卡污损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他人试卷;不准夹带、冒名替考或换卷;不准吸烟。
10、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得携带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和答题卡分别翻放在课桌上,待监考员核验回收后方可离场。
11、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对违反本《考场规则》、不服从监考员管理的考生,监考员将依据《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法》进行处理。
口试考场规则
1、考生应于考前三十分钟,凭《准考证》(正式)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进入休息区等候。
2、考生按照顺序进入备考区,进入备考区时,除携带必要的文具(2B铅笔、钢笔或圆珠笔、橡皮等)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3、考生进入备考区后进行抽题选题。
4、考生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5、考生在备考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
6、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得携带试卷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7、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对违反本《考场规则》、不服从监考员管理的考生,监考员将依据《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法》进行处理。
六、考试成绩会在考试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在国家广电总局网站上查询,具体时间及查询方式见国家广电总局网站或山东广视网站(http://www.sdrt.com)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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