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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通过者明起可登记领证
来源: 早报     2005-11-22 8:51:00
 

    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发出消息,达到今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即考试通过的应试人员,可于明天至12月22日,登录国家司法考试上海考区服务平台WWW.sk.justice.gov.cn进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登记;并于12月23日(周五)至12月30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2:30-17:00由本人持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到中山西路1538号司法会堂6楼现场办理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手续。

    户籍在放宽报考学历条件地区,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在上海报考的申请人,可在本月27日前,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成绩通知书,到吴兴路225号2309室,办理报名信息资料调转到户籍所在地的确认手续后,到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
    如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申请资格,将不再办理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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