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海省招考办公室透露,2006年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从11月20日到30日开始报名,考试依据《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大纲》(三级),获得三级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可替代高考中的汉语文考试科目成绩。
据青海新闻网消息,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是测试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的国家级标准化考试,获得三级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可替代高考中的汉语文考试科目成绩;考试未合格或虽考试合格,但考生对考试结果不满意的,可在高考时照常参加汉语文考试。考试内容分为听力、阅读、书面表达3部分,每部分100分,总分值为300分。未设高考考区的考生到其参加高考的州(县、市)招办报名、考试。
此外,2006年青海省少数民族汉语水平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三级)的考生只限在2006年参加高考“民考民”考试的高三毕业生(含往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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