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我市首批检验检疫官职位任职资格考试在泉州考点进行,共有来自泉州市检验检疫局、晋江检验检疫局、福建检验检疫局石狮办事处等单位的84人参加了考试,我省(厦门除外)参加考试共有460人。
国家质检总局从2003年底开始进行“检验检疫官”制度试点的研究和探索,今年初在福建、内蒙古、黑龙江、江苏、云南等五省(区)质检机构开展试点工作。试点范围仅限于福建检验检疫系统从事法制、检务、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食品检验、合格评定等业务工作的在职公务员,各级检验检疫官任职资格要通过相应类别考试才能获得。对通过任职资格考试的人员,颁发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印制的“检验检疫官”任职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再组织竞聘上岗,结合工作需要和职位要求择优聘任。
“检验检疫官”共分七级,一级检验检疫官为最高级。七级检验检疫官承担基础性、辅助性业务工作,级别越高,所承担的业务工作就越复杂,一级检验检疫官需具有全面的本专业领域业务的技术管理权,承担重要、疑难业务工作和对下级官的业务指导工作。16日考试的类别为四级以下检验检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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