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是重要的人才资源,也是实施“科教兴龙、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力量。针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式,为切实做好2006年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努力实现毕业生最大限度就业的思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龙口市本着强化就业指导、广开就业渠道、完善就业配套保障的原则适时出台了《龙口市二○○六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明确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意见规定,对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人事、劳动保障、工商、税务、科技等部门要认真落实上级税费减免、培训、信息咨询等相关优惠政策。自主创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3年人事代理;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职业除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通讯员国延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