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00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即,省教育考试院为维护研究生考试的良好秩序,特别公告严肃考场纪律,从今年起,考生参加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据了解,对于研究生入学考试各种考试违规行为,我省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进行处罚。其中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考生,将由其所在学校严肃处理,给予其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如果考生系在职干部或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对其作弊行为记录并向其单位公开相关基本信息,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
同时,从今年起,考生参加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在录取时提供给有关招生单位,作为招生单位是否录取考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各级考试组织部门还将建立相应的考生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并作为历史资料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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