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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事局发布消息 三类“海归”子女中考可加分
来源:南京日报     2005-11-17 9:47:00
 
    记者昨天从市人事局获悉,三类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今后参加中考可加分。这三类人员是:公费或自费出国学习取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其子女在海外就学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高级职称、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其子女在海外就学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据介绍,办理中考加分手续的程序为:留学回国人员在子女就读学校教务处申领《中等学校招生照顾对象登记表》,并携带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留学身份证明、外国高等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学历证明或外国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有效证明、本人及子女的护照、子女户口迁出迁入证明(户口簿)和单位证明等,到南京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南京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验证上述材料,并确认符合加分资格后,在《中等学校招生照顾对象登记表》上盖章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将《中等学校招生照顾对象登记表》交还子女就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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