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书店 交友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民办教育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深圳:各民办中小学是否违法 市民上网即可查阅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07-6-22 7:13:00
 
     兵团新闻网6月21日电 即日起,深圳各民办中小学将公告本校办学信息,供市民参考监督。昨日,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公告内容包括学校办学规模、师资状况等,以及受奖惩情况。民办中小学重大违法记录信息的最长保存和披露期限,不得低于3年。市民可到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查阅上述信息。

  随着民办学校数量的增加,对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成为重点。市教育局日前公布《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办学情况信息公告办法》,希望借此规范民办中小学的管理。

  据介绍,该《办法》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每年7月30日前公告一次本行政区域内民办中小学的办学情况信息。公告的信息按学年度划分,信息截止日为当年6月30日。民办中小学的办学情况信息有变化的,可在每年7月5日前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在每年7月10日前,将本学年度内民办高中的相关信息移交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公告。

  公告信息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办学许可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校长姓名、学校地址、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学校等级、师资状况、基本办学条件、收费标准、举办者、批准设立时间等。

  另外,学校还将公告是否获得区级以上党政、教科研等职能部门授予的奖项;是否发生交通事故、消防安全事故、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建筑安全事故、校内设备安全事故等人身伤害事故;是否违法违规办学及受处罚情况等。

  区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本部门网站公告上述信息,市民可免费上网获取。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告的民办中小学办学情况信息可长期保存和披露,其中学校重大违法记录信息的最长保存和披露期限,不得低于3年。
■相关链接  
  • 教育教学研究方法之我见
  • 海口一民办学校初二学生被同学票选成“捣蛋生”
  • 填报志愿过程如何选择报民办院校
  • [北京]开评民办职校示范校示范学校承担培训任务可享补贴
  • 民办学校健康发展待护航
  • 市民办教育协会成立民办教育网同时开通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
  • 湖南高招录取7月9日启幕 民办高校录取须发确认表
  • 民办中小学信息须透明 办学情况一年公告一次
  • 站内资讯搜索:  
    焦 点 事 件 人 物 评 谈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最新快讯
    ·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教育厅要求培训机构教育…
    ·石家庄市教育局公布第三批…
    ·玉溪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伊州区多举措助力大学生就…
    ·大学生就业容易了,教育部…
    ·新时代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
    ·“职教高考”将建立,中职…
    ·教育厅新规之下,高考难上…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