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办教育发展一直处于全国前列。椒江的"教育股份制"和"现代学校制度",长兴的"教育券"作为地方民办教育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都曾引发全国关注。
近年来,诸暨涌现出了校区相邻、规模相近,模式相同、质量相当的荣怀、海亮、天马3所省优秀民办学校,形成了中国民办教育中特有的"诸暨现象"――"一视同仁,公私融合; 两种产业,相互促进;三足鼎立,共生共荣;四大特色,质量领先。"
由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专业委员会、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诸暨市教育局、浙江荣怀教育集团等共同举办的"区域民办教育发展战略研讨会"近日在诸暨闭幕,来自全国17个省市200多位地方教育行政官员、专家和民办学校举办者对"诸暨现象"进行了深入探讨。
诸暨市教育局副局长周国良把"诸暨现象"总结为诸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民办学校筹建之初及后续扩大规模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让建设用地1100余亩,并减免了有关税费。在师资配备上,允许民办学校在公办教师中招聘1/3的教师,并确保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及社会活动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权利。公派教师在民办学校工作期间仍享有政府规定的福利待遇,由地方财政按规定拨发其医疗和养老保险等费用。此外政府每年从地方财政中划拨给荣怀等3所学校每年6个班级的人头经费近200万元。
浙江荣怀教育集团董事长魏国良介绍说,目前诸暨民办教育已与当地经济形成了联动发展。荣怀等3所优秀民办学校,至今总投资已超9亿元,学校基础建设及师生日常消费极大的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3所学校集团化办学向农业、环保、房地产等关联产业的拓展,吸纳了大批优秀人才,安排了2000余名城乡劳动者就业。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吴华认为,政府在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中可以有所作为有所创新,诸暨现象就是一个证明。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对区域中不同类型的学校给予公平对待。诸暨的经验表明,提升民办学校的竞争力,形成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的关键还是要靠切实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的规定,一是对民办学校提供以学生人数为依据的普遍的公共财政资助,也是学生受教育权利平等的必要保障;再就是对民办学校的教师提供与公办学校教师同样的基于职业身份的社会保障,使他们不会因身份歧视而离开民办学校。
浙江民办教育的发展还需进一步加强区域间的交流合作。浙江民办教育的发展有很大的制度创新空间,各地应该根据地方具体办学和政治经济环境,制定地方民办教育政策条例,进行制度创新。尤其在民办教育地方立法中,应该确立以公共利益为核心的立法宗旨,把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放到首位,重点关注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制度公平的法律保障,设立合理的政府规制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民办教育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学校同等地位、教师同等身份、学生同等权益的问题,为新时期民办教育发展构建更为完善的制度框架和政策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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