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书店 交友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民办教育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以法的名义,看当前民办教育的生存环境
来源:中国教育报     2005-10-3 15:51:00
 

  ■嘉宾: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研究员 吴华

  到今年9月,《民办教育促进法》已正式实施两周年了。民办教育的生存状况是否得到了较大改观,民办教育事业是否获得了进一步发展?这些都是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民办教育举办者、办学者相当关注的。

  还须确立由《民办教育促进法》以法律形式规定的民办教育的合法地位。

  记者:《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得到确立,相关的法律体系已逐步建立,这为民办教育进一步发挥重要作用奠定了制度基础。在这样一个由法律构建的有利于发展的框架内,民办教育该怎样把握住契机呢?在《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两年以后,民办教育现实的情况怎样呢?

  吴华:民办教育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正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它从起步发展到目前已有各级各类学校近8万所、在校生约1800万、固定资产约1500亿元的办学规模;为社会提供了100万个以上的教师岗位、为劳动力市场分流就业需求600万个以上;相当于每年增加教育总投入600亿元和财政性教育经费300亿元以上,这深刻地影响和改变了教育系统的运行方式。

  但分析现实中存在的一些现象不难看出,虽然法律的基本框架已搭建,民办教育并没有完全获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受到同样的重视。这反映在遇有重大政策调整的时候,有关部门缺乏与民办学校必要的沟通交流,还有些部门不顾民办教育是在市场经济体制背景下生存发展的基本事实,沿用对公办学校的管理模式来规范民办教育的税收、收费等做法,还有诸如此类的一些现象,暴露出有关部门缺乏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民办教育进行宏观管理的有效政策工具。这不能不让人深思:某些决策者对民办教育在中国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要性是否缺乏深刻的理解和长远的战略眼光。

  记者:如你所分析,《民办教育促进法》体现的促进精神和一些法律方面的具体规定,在执行中却遭遇了一些绕不过去的障碍。你是否把它归结为:民办教育目前面临的最大困惑还是在对其地位、作用的认识上?

  吴华:民办教育究竟是政府财力不足时的过渡性产物,还是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民办教育对中国教育和社会发展的价值究竟应该怎样认识,由于在这些问题上认识模糊,从而导致政策有时会发生摇摆。

  一些关键问题得不到解决,民办教育的竞争力会下降,全面发展也会受到影响。

  记者:应该说,民办教育的崛起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因为只有市场取向的教育体系才能适应一个多元化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教育需求。站在这样一个出发点上思考问题,如果仅仅把民办教育当成是政府财力不足时的过渡性产物,就显得对这一新生事物认识不足了吧?

  吴华:全社会都要树立这样的理念:公民和其他非政府机构有权在法律允许的所有教育活动领域从事办学活动,都应该看到民办教育对社会发展与进步作出的贡献,从而形成一种爱护、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但现实的情况是,除了对民办教育在地位、作用上认识的不到位之外,其他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在制度建设方面,虽然《民办教育促进法》已经提供了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法律框架,但它与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不相吻合之处,比如在学校产权归属、税收优惠和投资鼓励、中外合作办学以及民办学校教师身份认同等方面都存在着不清楚、不协调、不一致的地方,由此带来相对应的政策环境不稳定、政策信息不对称、政策执行不公正等现象产生。

  记者:对民办学校而言,渴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能够遵循约定俗成的市场运行的游戏规则参与公平竞争,应该是他们能获得生存、发展机会的必要条件,你是怎样看的?

  吴华:民办教育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竞争中优胜劣汰是正常现象。但是,只有当竞争环境、游戏规则是透明、公开、公正、公平时,竞争才能促进创新,促进整个行业进步,否则,就可能导致出现一些棘手问题难以解决。比如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是对教师一视同仁和对民办学校学生实施普遍财政资助这两个问题。

  记者:《民办教育促进法》强调的是发展需要规范,规范促进发展。从民办机构自身来说,当前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吴华:主要是民办学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实现卓越管理问题。当前民办学校中普遍存在着家族化管理现象,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权力制衡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管理粗放、平庸、同质化倾向严重。如果以上分析的这些内部、外部问题不能尽快得到解决,民办教育就会出现竞争力下降的情形,出现整体走弱的趋向,民办教育的发展必将受到影响。

  记者:民办教育发展到今天,法律所规定的一些政策措施是否已经到了需要进一步细化落实,各有关方面协同研究、合作解决的关键时期了?

  吴华:我认为相关部门应该放宽对民办学校在某些办学行为方面的行政管制,关注的焦点除了收费、回报等可以通过市场调节解决的问题,优先考虑的应该是建立完善良好的政策环境,继续吸引民间资金投资办学,维护民办学校举办者、师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扶持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对此应该形成共识,不要错失发展民办教育的历史机遇。

  对民办教育发展前景有良好预期,尚需从政策到体制进行全面的制度创新。

  记者:民办教育当前是否正处在一个面对各种新的发展变化需要明确政策,理顺体制,创新制度的时期呢?

  吴华:人们必须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民办教育对中国教育和社会进步的独特价值,从体制到政策进行全面的制度创新。坚定不移地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平等地位的法律规定,积极推进公正、透明和公平的竞争环境建设。当前最需要做的是两件事:首先是为在民办学校工作的教师提供与公办学校教师同样的社会保障制度,遏止由于制度性缺失导致的民办学校教师流失加剧的趋势。

  其次是为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提供符合当地政府财力状况、与学生人数挂钩的普遍财政资助,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这样做可以起到降低学生负担,扩大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吸引民间资金投资办学的多重效果,一些地方政府在这方面已经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还要在政策咨询、法律救助、资金融通、管理培训、师资流动和信息服务等方面作出努力,切实保护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和民办学校教师、学生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

  记者:面对民办教育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你认为它进一步发展的趋向如何,该怎样努力去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追求发展的广阔前景呢?

  吴华:尽管民办教育目前面临复杂的形势,但我对其发展前景抱有良好的预期。这判断来自哪里?基于以下理由:

  第一,发展教育已然成为社会保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成为消除各种社会矛盾的重要政策工具,因此保持教育的快速、稳健发展成为大家的共同愿望;

  第二,由于各种因素制约,政府目前没有足够的财力在教育方面扩大投资,因此,鼓励民间投资教育成为目前保持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

  第三,社会市场化进程的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也要求教育体制必须作出相应的变革;

  第四,一个有效率的、符合社会发展方向的现代教育体系只能建立在学校自主办学的基础之上,政府退出教育活动的微观领域和学校管理的微观层面将成为必然的选择。

■相关链接  
  • 以法的名义,看当前民办教育的生存环境
  • 关注民办教育--自考助学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 我省职业教育推行“双师型”师资建设
  • 蓬莱职业教育立根基求“复兴” 逐步走出低谷
  • 德阳市督查组督察广汉职业教育
  • 天津首家职业教育集团成立
  • 扬州建成“职业教育大学城”
  • 北京自考学前教育本科2005年10月首考
  • 站内资讯搜索:  
    焦 点 事 件 人 物 评 谈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最新快讯
    ·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教育厅要求培训机构教育…
    ·石家庄市教育局公布第三批…
    ·玉溪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伊州区多举措助力大学生就…
    ·大学生就业容易了,教育部…
    ·新时代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
    ·“职教高考”将建立,中职…
    ·教育厅新规之下,高考难上…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