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6月20日讯(记者 刘雪莲) 记者今天从市教育局获悉,2007年青岛 市接收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已正式出台,师范类毕业生就业不受行业限制,但就业受到生源地及学历的学制,青岛市区不接收非市区生源的专科及中专毕业生。落户市内四区和高新区的毕业生,从7月16日起办理落户手续。
根据规定,今年的师范类毕业生就业不受行业限制,允许师范类毕业生到非教育行业就业。毕业研究生不受专业、生源地限制,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在“五市三区”(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莱西市、平度市、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就业的,经市教育局同意,其人事档案可由青岛市教育人才市场管理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户口可落入青岛市教育人才市场集体户。普通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可在全市范围内落实就业单位,在“市内四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和高新区就业的非市内四区和高新区生源毕业生需具有学士学位。市区不接收非市区生源的专科及中专毕业生,五市三区不接收外地生源的中专毕业生。
需在市内四区和高新区办理落户手续的毕业生,须于7月16日至7月31日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书)、“青岛市师范类毕业生落户证明信”到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办理落户手续。需在五市三区办理落户手续的,报到后到当地教育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