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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河北将实施就业援助
来源: 新华     2007-6-21 14:03:00
 
       河北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将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根据规定,河北省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年底未就业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可以从第二年开始纳入失业保险范围,每月获得不低于当地城镇低保标准的失业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于毕业后返回原籍的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有关部门将优先安排其进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给予见习补贴,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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