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课拖堂2分钟,按教学事故论处,这样的判罚过于苛刻。”昨日,数位教师致电楚天都市报,对武汉市上月出台的《中小学教学事故处理试行办法》中这项条款提出质疑。
汉口某小学李老师说,如果下课铃响前1分钟,有学生突然提问,老师是回答呢,还是让学生“且听下回分解”?如果不回答,有损老师在学生中的形象。
李老师说,为避免拖堂、受到学校处罚,最近上课时已删减了部分教学内容。
“将拖堂2分钟定为教学事故,是为了督促教师提高教学效率。”黄陂街小学党委书记冯蕾对此表示欢迎。她说,教师如果精心设计教案,并在课前完成板书、教具准备等工作,40分钟的上课时间足够。
也有学校负责人认为应“刚性管理,柔性操作”。一位中学校长表示,学校不鼓励老师拖堂,但如果老师是回答学生普遍性问题,拖堂2至3分钟,学校不会以教学事故论处。
对这些争议,武汉市教育局正在收集意见,进一步完善处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