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建平)为保证课程改革顺利开展,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内蒙古提出校本教研制度建设的目标要求和措施,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初步建立起保障新课程实施、适应教师成长、符合地区特点、富有时代特色的校本教研制度。
根据这一目标要求,自治区对各盟市、旗县、学校提出具体要求,要求盟市要制定指导意见,组建专业队伍,建立盟市级示范性校本教研实验基地,对所辖旗县校本教研制度建设进行检查指导。旗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整合教研、师训、电教、网络中心等方面的力量,为校本教研活动的开展提供有效服务。从当地实际出发,建立校本教研协作区,为学校、教学管理人员的交流搭建平台,创建校本教研示范学校,对辖区内中小学校本教研制度建设进行检查指导。学校要从本校实际出发,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教师读书活动、业务学习、集体备课、集体评课、观摩研讨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建立和完善校本教研的各项规章制度。
为了落实这一目标,自治区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要从课例研究入手开展校本教研活动,并逐步提升研究的水平;充分发挥校长在校本教研制度建设中的作用;抓好典型,及时推广;重点扶持农村牧区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做到统筹管理工作到位、配套制度建设到位、调研指导工作到位、典型推动工作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