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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学 高校不得乱收费
来源:华西都市报     2005-8-15 13:23:00
 
    四川省高考录取还有两天就要落幕了,入学交费成了关注的焦点。昨日记者获悉,省物价部门联合省教育部门,专门对今秋高等学校学生代管费和服务性收费予以规范。

  据悉,省物价局规定,今年秋季开学,将取消在川高校的一切不适当的管理规定和服务手段,全面公开学费、住宿费、学校代管费和服务性收费的所有目录。高考录取通知书邮寄费、招生录取费等应纳入学校办学成本开支,任何高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新生入学时,不得收取费用的项目包括招生录取费、首次发放的校园管理卡、首次发放的学生证、借书证、医疗证、校徽。公寓内床上用品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统一配备。另外,已毕业学生查阅档案每份最高收费10元,新生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每证收费20元。物价局规定,未做规定的收费,各高校都不得自行收取。学校若违背通知规定而乱收费,学生及家长可向物价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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