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省高考招生第二阶段录取工作正式启动。全省达到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共有308892人,有272132人填报了第二阶段院校志愿,共计划录取206046人。
第一阶段我省116754人被录取
据了解,第一阶段我省共有116754名考生“金榜题名”,比原计划多录取9726人。今年全省共有200多名残疾考生在录取前就被省招办详细登记在册,在录取过程中全程追踪。据统计,本一上线残疾考生14人,有12人被本一院校录取,另2人被本二院校录取;本二上线残疾生26人,全部被顺利录取。
本三录取7日结束,专一录取10日开始
据悉,第二阶段将进行普通类第三批本科、第一批高职(专科)、第二批高职(专科)以及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四个批次的录取工作。其中本三院校录取工作将于8月3日至8月7日进行,第一批高职(专科)院校8月10日至14日进行录取,第二批高职专科院校8月16日至17日录取,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将于8月6日至9日进行录取。本三和第一批高职(专科)征求平行志愿填报将分别于8月6日和8月13日进行。
专一批次降分幅度不得超过30分
省招办介绍,第二阶段普通类院校各批次的录取,仍然实行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加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政策,具体操作规程与第一阶段相同,其中专二批次不设置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由生源不足的院校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进行补录。在第二阶段各录取批次中,如部分高校在省控线上生源不足,经省招委批准可适当顺延降分录取。其中,普通类第一批高职(专科)最大降分幅度不得超过30分,普通类第二批高职(专科)和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的降分不得低于相应的填报志愿资格线。
考生应及时查询录取状态
第二阶段各批次的录取,考生可通过各市县招办获取录取信息。在本三和第一批高职(专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前,省招办将统计相应批次平行志愿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缺额情况,并及时通过市县招办、江苏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同时,省招办还将在江苏招生网上公布有资格填报各批次征求平行志愿的考生准考证号,考生要注意及时查询自己的录取状态,并按时到市县招办指定的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编辑 晨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