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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陆续开学 7学校违规被要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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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日报 2006-9-6 11: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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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大中小学已陆续开学,各校收费是否按规定的标准进行了公示?收费标准是否按规定执行?昨日,市物价局对渝西地区、都市发达经济圈的10个学校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重庆三中、沙坪坝小学、重庆大学都按标准进行了公示和收费;荣昌中学、永荣中学和峰高镇中心小学3个学校因教育收费公示牌不规范,分别被罚款1000元,并被要求10日内整改;其他4个学校也因存在不规范的地方被要求当即整改。
违规收取家具保证金
昨天上午,检查人员来到荣昌中学,前来报名的学生熙熙攘攘。在后校门,检查人员对高一学生收费情况进行了询问,发现凡是住学生公寓的学生,均被收取了200元的家具保证金。
“由于学生公寓新添置了台灯等设施,收取保证金是为防止学生破坏公共财物。”该校总务处有关负责人解释说。
对此,检查人员表示,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禁止学校向学生收取公寓保证金。他们当场向该校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10日内将所收保证金如数退还学生,并将违规所收金额、学生名字造册,送市物价局备案。
违规多收住宿费
在永荣中学,检查人员在检查缴费单据时,发现学生住宿费有的交300元,有的交320元。对此,该校有关负责人解释称,这是因为八人间和六人间的住宿条件不同所致。
检查人员当即对收费许可证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县物价部门审批的八人间标准是每生每期200元,六人间为每生每期320元,根本没有300元的标准。“很明显,住八人间的学生,均被多取了100元住宿费。”
检查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永荣中学10天内退还多收的住宿费,并将具体情况上报市物价局备案。
违规代收保险费
在荣昌峰高镇中心小学,检查人员发现,该学校该降的收费项目仍没降。比如,课本费收费已降为15元,而学校公示的标准仍是20元。此外,检查人员还发现学校在违规收取保险费。而按照有关规定,不论学生自愿与否,学校均无权收取或者代收保险费。
检查人员还发现,该校的收费公示牌没有固定,且公示内容不全,没有12358举报电话。鉴于此,检查人员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要求10日内整改。
此外,在沙坪坝区虎溪职业中学校(高中),检查人员发现,该校要求不愿购买保险的学生,要向学校写申请证明。
为何不买保险的学生要写申请?该校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该校学生大多不知保险的重要性,或者有的学生把家长给买保险的钱,私自花了,导致没有投保。同时,家长并不知道是否投保,一旦发生了事故,学校可以持此证明告诉家长。
在陈家桥中学,记者在初二·七班看到,黑板上写着学生应交的费用:学费和课本费175元+50元保险费+160元住读费。“保险费是自愿的,这样写涉嫌强制收费。”市物价局有关人士称。
新旧标准并存
“在校门口入门处,公示的重点高中学费是每生每期1200元,为何这里的公示收费却是400元?”昨日,在重庆七中总务处门口,一学生不解地问检查人员。后来,检查人员发现,重庆七中在公示收费新标准的同时,并没有把以前公示的老标准撤掉,导致部分学生产生误解。
昨日,检查人员在虎溪职业中学校(高中)也看到了上述收费新旧标准同时存在的情景,并要求上述两个学校立即整改。
涉嫌误导家长
按规定,中小学住读生,住宿收费分两种,一种是普通宿舍,另一种是公寓。但检查人员在西永镇初级中学、陈家桥中学检查时发现,尽管在这两所学校的收费公示上,都同时写着两种住宿收费标准(普通宿舍收费40元,公寓160元),但实际上,学校只有公寓,没有普通宿舍。
“这就意味着学校在公示收费项目上,只需写公寓收费,而无须写普通宿舍收费标准,否则容易误导学生家长。”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说。
对此,这两个学校称,以前学校有普通宿舍,后来,取消了,但没有撤掉这个收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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