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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校园拆迁整治工作将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规进行
来源: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2006-2-18 13:31:00
 
 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针对社会关注的“北大校园拆迁工作”,北京大学17日宣布,学校的拆迁整治工作将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规进行,拆除的是朗润园、镜春园文物保护区内的简陋临时生活用房,将生活区从中迁出,修缮和恢复古建筑,同时整治驳岸水系,还原两岸的历史风貌。

  北大新闻发言人赵为民在1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北大日前启动的未名湖北岸

文物保护和环境整治工作,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历史文物,合理规划校园的功能。这项工作经过北京市文物局的批准,经国内权威文物专家的多次论证、修改和完善,是严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操作规程的。

  他说,位于未名湖北岸区域内的朗润园、镜春园是明清园林,属北京市重点风景保护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但数百年来,园内的文物、原迹几经沧桑,多已损坏。自上世纪初,由于历史变迁及受大地震等原因的影响,该区域中陆续出现了大量简陋的临时生活用房,与古园林风貌极不协调,并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成为校园中“脏乱差”的死角。

  记者17日在朗润园、镜春园内看到,这里遍布简陋的平房,环境脏乱,缺少基础设施,道路最窄处只有一米左右。部分文物建筑里挤满了住家,成了大杂院。园内年久失修,河道干涸,杂草丛生,与古典园林的优美相距甚远。

  据介绍,按照北京市政府批复的规划,修缮和修复后的建筑将用作北大科研用房,其中一部分将作为即将成立的北大国际数学研究中心用房。该中心的建筑高度将被严格限制,建筑风格等也将与周围园林景观相协调。在此次拆迁和整治范围内的全斋,建于1952年,不属于文物,但北大将予以保留并加以改造和利用。

  对于搬迁住户的安置工作,北大表示,将完全依照国家有关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并充分体现北大人文关怀的精神,对所有拆迁户负责。赵为民表示,北大长期以来肩负着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使命,一代又一代的学者都在自觉地致力于国家文物保护事业。1999年以来,北大按照原来的布局和风貌,翻建和新建仿古建筑10029平方米,修缮和抗震加固文物建筑42179平方米。北大将会更加自觉地保护文物,传承中华文明,会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美丽的燕园。(记者李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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