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物价局、财政局和教育局联合公布了全市2005-2006学年度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即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统一向学生收取费用。住宿费、借读费、中考招生收费仍按现行规定执行,不纳入“一费制”范围。
杂费,小学每生每学期1-2年级城市100元、农村80元,3-5年级城市130元、农村10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城市185元、农村150元。
作业本费,小学每生每学期1至2年级为7.5元,3至5年级为10元,初中为15元。学校应保证学生作业本的使用,作业本的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同类作业本市场价格。
借读费,小学每生每学期3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500元。借读费只向跨省、市(地)、县(市、区)借读的学生收取,学校收取借读费后,不再收取杂费。对进城务工就业人员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住宿费,每生每学期50元。中考招生收费,考务费每生每科5元,报名费每生10元。凡不能为学生提供取暖、没有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和不具备电教条件的学校,应相应扣减对学生的收费。其中,取暖费按农村每生每学期15元扣除,城市按每生每学期30元扣除;信息技术教育费按每生每学期小学(3至5年级)25元、初中30元扣除;电教费按每生每学期小学8元、初中12元扣除。
除学生用课本以外的学生用报刊资料费、教辅费不列入中小学收费公开卡内,由学校按市教育局进校书刊审查委员会公布的目录组织征订,应充分体现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征订。
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普通高中学费,省级规范化学校每生每学期800元,非省级规范化学校每生每学期500元;住宿费,普通学生宿舍每生每学期70元;取暖费,农村每生每年30元,城市每生每年60元,不能为学生供暖的不得收取取暖费;查体费,每生每学年5元;毕业会考报名费,每生每科5元;考籍管理、会考合格审定费,每生3年共10元;学后服务班费,每生每学期50元;电教教材费每生每学期16元。电教教材费只限于省、市、县三级电化教育示范(试点)学校收取,其他学校严禁收取此项费用。
职业中专(含职业高中)学费,职业中专每生每学期800元,职业高中每生每学期500元;住宿费,普通学生宿舍每生每学期70元。 (烟佳 春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