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12日,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执法人员正在执行公务。8月中旬,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消息,将在江苏等五省(区)推行质量技术监督官和检验检疫官制度。
“企业注册官”、“检验检疫官”等相继出现,涉及行政执法与专业技术两大领域4万余人。
小杨近来一直忙着看书。她是江苏省镇江质监局监督处一名普通科员。一个月后,她将和数十名同事一起走进考场,获取“质量技术监督官”资格。 与传统对“官”的理解不同,“质量技术监督官”并不表明领导权力,而是一种公职岗位。
今年8月中旬,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消息,将在江苏等五省(自治区)的质检系统推行质量技术监督官和检验检疫官制度。事涉13000多名在职公务员。
9月20日,人事部解释,五省区试行“两官”制,是国家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革的“试验田”。
而近1年来,法医官、鉴定官、企业注册官等一个个新名词已悄然走进公务员的队伍。随着明年1月1日《公务员法》实施日期的临近,我国公务员分类改革步伐明显加快。
“两官”试验
国家质检总局布署5省区“两官”试点,在今年2月份就已开始。
2月8日,人事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2005〕15号文,要求内蒙古、黑龙江、江苏、福建、云南等五省区质检机构开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
补充文件预计,试点改革将在1年内完成。
按照文件设计,改革完成后,5省区的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中从事法规、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质量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合格评定、执法稽查等业务工作的公务员,将被聘为一至七级质量技术监督官。同样,检验检疫系统内从事与执法相关工作的公务员,也将被评为一至七级检验检疫官。
届时,他们不再和政府办公人员一样,被称为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等。
作为刚工作一个月的大学生,镇江质监局监督处的小杨目标是六级质量技术监督官,而该处副处长薛卫东将可能成为三级或四级官。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副处长刘继兵认为,实施质量技术监督官制度,将改变执法公务员之间职责不清的局面。
“现在的情况是,每个人都要管一大摊子事,有什么事要忙起来,全处所有人就都扑上去。”薛卫东说,目前监督处共4名工作人员,却负责着全市大部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食品市场准入等繁杂工作。
而新制度则明确了7个职位序列的职责,“职位序列使工作变得像一条产品‘流水线’。”刘继兵说。
按照设计,七级官承担“基础性、辅助性”质监业务工作,六级官承担“基本”质监业务工作,五级官“一般性质”,四级官“较复杂”,三级官“复杂”,二级官“重要、疑难”,一级官具有全面的本专业领域质监业务的技术管理权,承担重要、疑难质监业务工作和对下级质量技术监督官的业务指导工作。
新制度同时明确,下级官必须服从上级官。
“这样,大家的职责很清楚。”刘继兵以该局监督处为例,在一起重大产品质量案件中,六级和七级官只能负责现场的基础性工作,余下的工作,要交给比他们更有能力的上级官来做。
刘继兵认为,实行新制度的另一好处在于能够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积极性。
“比方说一个基层的县级局,局里几十号上百号人,按照过去的公务员制度,只有局长是主任科员,两三个副局长是副主任科员,那其余几十号人工作再优秀,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个科员。而实行质量技术监督官制度,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刘介绍,由于还处于试点阶段,目前各职位序列暂时不与工资待遇挂钩。“但从理论上讲,一些优秀员工有可能与本部门领导同职级,甚至高于领导。”
上海企业注册官试点
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制度进行改革,近一年前已有雏形。2004年11月,一种名为“企业注册官”的公务员在上海出现。
9月16日下午,上海市工商局五楼企业注册大厅,10余个工作人员身穿淡蓝短袖,上面均没有工商领章。按照该局的说法,更换工作服,是为了增加这些企业注册官的亲和力。
从该局办公室向记者提供的书面材料,可以看出这个试点的出现过程:
这场改革萌芽于2004年2月初,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与上海市副市长周太彤在一次会议上有了初步构想,后与人事部沟通获得了一位副部级官员的同意。
去年7月,人事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文,批准在上海市工商局进行试点。
去年11月4日,我国首批280名企业注册官在上海产生。当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向上海市工商局副局长周厚文颁发了全国第一份一级企业注册官聘书。
从记者掌握的材料看,此次五省区的“两官”试点,在程序上应是参考了上海企业注册官试点的。刘继兵也证实,他曾经向上海工商部门索要过部分相关资料。
上海实行企业注册官制度后,“原来由2个人甚至3个人才能完成的工作,现在由具有相应事权的企业注册官当场受理、当场决定,甚至可以当场颁发营业执照”。
而此前的行政审批模式共三级,即窗口办事人员受理———部门负责人审查———主管领导核准。
“根据测算,工商部门平均审核颁发一张营业执照需要5天以上,现在平均少于4天。”
由于职责更为清楚,上海的企业注册官还实行了署名制。
“核准权的赋予,法律文书上的署名,给全体企业注册官带来了无形的压力,促使他们受理申请时更加审慎,审查材料时更加细致。”
书面材料称,企业注册官制度试行以来,因信息输入错误而被退回补正的申请案显著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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