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省教育厅联合通报了我省今年查处的10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这也是四部门有史以来首次联合通报教育乱收费案件。
记者注意到,在这10起教育乱收费案件中,共违规收费700余万元,有12名校长、副校长受到了免职、警告等相应处分。 沈阳第141中学
违规四年终受处理
沈阳市第141中学2001年将违规收取的借读费、快班费、学生活动费等并同门市房出租款共计474375元放到账外,存入“小金库”,用于购买小汽车、搞福利、招待等。原校长陈某于2003年8月私自将“小金库”款1万元借给其朋友装修美容院。
处理决定:沈阳市大东区纪委给予陈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大东区教育局给予其行政降级处分,并免去其现任的137中学校长职务。
沈阳浑南五三中学
向农民工子女收借读费
2005年8月,沈阳浑南新区五三中学校长曲某决定,以“助学费”名义向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及非学区70余名新生收取借读费,每生收费400~2400元不等,共收取6万余元。
处理决定:沈阳市浑南新区社会发展局给予曲某行政警告处分,责令退回所收“助学费”。
大连开发区第八中学
违规收417万进“小金库”
2002年1月至2004年6月,大连开发区第八中学在计划外以招收“扩招生”、“借读生”名义,违规招收学生147人,收取“扩招费”、“赞助费”、“借读费”142.7万元。2001年12月至2004年6月,该校还违规收取辅导费、补课费274.3万元。以上收费全部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作为学校“小金库”,主要用于发放奖金、补贴。原校长郭某等人借机擅自发放领导补贴4.6万元。
处理决定:大连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给予原校长郭某开除党籍、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副校长姜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副校长丛某行政记过处分。
阜新泡子镇初中
私自补课7女生遭侵害
2005年1月,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泡子镇初级中学决定寒假期间对自愿参加补课的学生进行补课,共补课7天,向参加补课的178名学生共收取补课费8900元,列入账外账。该校6名教师私自组织学生补课,致使因滞留学校补课租房居住的7名女学生遭受歹徒侵害。
处理决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泡子镇初级中学校长韩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局给予私自组织补课的泡子镇初级中学一年五班、六班、七班、八班班主任行政降职处分,给予参与补课的两名教师行政记大过处分。
铁岭市清河高中
校长拿学生钱到处送礼
铁岭市清河高中从2003年到现在,共向学生收取晚自习、周六、周日及寒暑假补课费共计2230574.50元,并将此款一部分用于送礼、搞福利等;向学生收取上级规定之外的教辅资料费,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处理决定:铁岭市监察局给予校长刘某行政记大过处分,教育部门免去其校长职务。
营口市第九中学
私设双语班收费17万多
2005年秋季开学伊始,营口市第九中学校长刘某擅自决定,利用开设4个双语班收取择班费。4个班共计157名学生,在组织上进行调查时已收取87名学生每人2000元的择班费,共计174000元。
处理决定:营口市教育局给予校长刘某行政撤职处分。
绥中县万家中学
收补课费专盯初三学生
绥中县万家中学于2004年、2005年利用假期给初三学生补课,从中收取补课费。其中,2004年收取26100元,2005年收取18210元。两年收取的补课费没入学校财会账,由学校教导主任和现金员负责管理,私设“小金库”。
处理决定:绥中县监察局给予校长王某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在全县予以通报。
北宁市富屯中学
近12万补课费以表代账
北宁市富屯中学校长陈某擅自决定有偿补课,收取补课费93600元,擅自立项收费22041元,收取费用以表代账,坐收坐支。
处理决定:北宁市教育局给予陈某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在全市予以通报,责令该校取消有偿补课行为。
盘山县古城子中学
无理由收费22130元
盘山县古城子中学在《中小学收费通知单》之外强制性地向学生收取教辅材料费共计22130元。
处理决定:盘山县教育局给予该校校长李某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将违规收取的费用退给学生。
鞍山市铁西区黎明小学
择校费按500~2000元收
鞍山市铁西区黎明小学于2005年9月向未划定在本学区上学的48名学生每人收取500~2000元不等的择校费。
处理决定:鞍山市铁西区教育局给予该校校长付某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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