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龙湾区原教育局副局长潘庆明等五人受贿案目前正在接受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在侦查过程中,检察人员找行贿老师了解情况时,基本上都是把办公车停得离学校远远的,然后到校门口再打电话把老师叫出来,另找地方或者直接在车里做笔录。而有时,办案人员甚至还特地借来自备车,有些甚至穿上便服,悄悄地到学校找相关老师了解情况。为什么不按照一般的办案程序,直接进单位找到人进行调查。对此,龙湾反贪局局长胡加明说:“我们考虑这些行贿的老师或与案件有一定关系的老师,如果撞见他的学生,会在学生心里留下很不好的印象,这不利于学生的正常学习。”(11月23日《今日早报》)
检察官的良苦用心我能理解,将此称为“人性化”做法我也没意见,但我认为给行贿教师这么大的面子似没必要。虽然,教师在办理调动等过程中向校长或局长行贿乃大环境使然,有其不得已的苦衷,但并不能因此改变行贿的性质,行贿教师的大节已亏,严重的已构成行贿罪。对这样的教师不起诉已是网开一面,在调查过程中再对其护着掖着,未免也太人性化了。只是我担心,这样一来,司法权威就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在法理与人情之间,检察官们如何选择将直接关系到执法的公正公平问题,切不可因为顾及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作出错误选择。
由此我想到一个教育的本质问题,即学校教育是否要把现实生活的真实一面告诉给学生。大家发现没有,我们的教师从来都是注重对学生进行理想化教育,包括尊师教育,以教师完美的人格造型来感召影响学生?这么做有其道理,问题是,社会本来就是善恶并存,就像教师队伍本身就有良莠之分,一味地对学生进行光明理想教育,而隐去事实真相,或忽略人性的复杂性,这样教育的后果,只会把学生培养成为空心人,玻璃人,一旦走上社会,接触到真实的社会现实,其世界观就会整个地破裂瓦解,十多年苦心孤诣的教育就会付之东流。
其实,检察官们过虑了,现在的学生不会像过去那样迷信教师了,他们对教师的幻想期待早已被来自各种信息渠道反馈过来的负面报道给冲破了。就以教师调动来说,他们对从农村学校进入城里学校要经过哪些关节,甚至送礼的额度都心中有数,假如该教师教学水平高,他们并不会因检察官找过该教师调查其行贿情节而小看他,相反,可能还会同情他,他们不会将之归结为教师的师德问题,而是认定正是官场腐败导致教师行贿,由此更加痛恨现实的腐败,而不会指责教师品行不端。在各地学校大力推行廉政教育进校园的今天,发生在身边的案例难道不是最好的教育素材吗?
当然,学校也好,检察机关也好,没必要在学生跟前宣传某教师的行贿事实,但也不必担心检察官的调查会影响学生的学习,他们完全可以按照正常的办案程序来调查行贿教师,就算让学生知道了,就当是一次让他们接受廉洁教育的好机会。正如温州教育心理学者林新田老师所说,只有看到了反面的例子,孩子们心中才会清楚违法乱纪的严重后果,才会树立坚强和正确的人生观。善哉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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