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后本市培养技能人才的模式将采用“校企合作”的形式,技工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的“实习期”——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参加实践。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深化技工学校校企合作,加快培养技能人才的意见》的通知,对技工学校校企合作进行了明确规定。
该意见中指出,校企合作的基本模式为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教学指导方案,共同培养技能人才;合作中企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到校兼课;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顶岗进修,了解新技术、新工艺,改进教学。落实技工学校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参加实践的制度;双方共同评价教学效果。据了解,目前本市共有45所技工学校,其中国家重点13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