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呼和浩特市逐步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的简单相加作为高中招生唯一依据的做法,积极推行按等级招生录取的方式,同时引入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在全面考查学生整体发展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录取。此外,体育考试成绩也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呼和浩特市今年中考将继续实行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9科5考”制,总分将由去年的630分,变为625分,其中政治分数减去20分,体育增加15分。呼和浩特市市区内所有参加升学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包括应往届、社会零散考生)都要增考体育科目。体育考试科目为50米短跑、立定跳远、掷实心球,男女考生考试项目一样,总成绩15分,每项5分。体育考试成绩要记入升学考试总分(免考与缓考者另有规定)。同时,综合素质评定将被作为高中录取的一个首要条件,即: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定必须在B(良好)等级以上;被一般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在C(合格)等级以上。
为了稳定初中学校的生源,缩小校际间的差距,提高学校整体管理水平,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决定市区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呼和浩特市一中、呼和浩特市二中、师大附中、呼和浩特市十四中、土默特中学)均扩招1个班,用于扶持薄弱初中校。扩招的学生纳入学校统一招生计划中,不得单独编班。参与此次高中招生改革的初中学校及其指标数,由市内4区教育局在对本区内城区初中学校办学水平、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考查的基础上自行确定,原则上每所示范性高中的指标分到同一初中学校不得超过4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