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佳报道:记者昨日获悉,《江西省民办高等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及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出台,进一步加强对民办高校的管理。
外省违规招生将调回跨省招生计划
学校若在外省违法违规刊播招生简章和广告,欺骗、误导学生,由省教育行政部门调回学校当年跨省招生计划;凡属擅自改变办学许可证核定学校举办者、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办学地点,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和广告实施欺诈招生的,视情节轻重,由审批机关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生简章、广告不得跨年度使用
《办法》严格规定江西省民办高校每年必须制定招生简章和广告发布年度计划,具体列明发布的媒体、地域、时间以及学校责任人,必须先经审批机关备案刊登招生简章,再发布经审批机关备案的招生广告。
另外,民办高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有效期为当年1月至10月,不得跨年度使用。
不得承诺未上线考生办理统招
《办法》对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及广告的具体内容还做出了规定。招生简章应当载明学校全名、学校性质、办学层次、办学地址、办学条件、培养目标、招生专业、招生办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证书发放等事项,贫困生学费减免及救助办法也要标明。同时,招生简章中还必须打上江西教育网http://www.jxedu.gov.cn。不得向未填报学校志愿、未上线考生承诺办理统招录取等。
秋季招生简章和广告三种主要形式
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严格区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招生的政策界限,面向社会秋季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的招生形式主要有普通高等教育统招本、专科(列明招生计划);非学历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中等专业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