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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考生 明日“赶场”司法考试
来源:武汉晨报     2005-9-16 10:41:00
 

    第四届国家司法考试明日开考。武汉地区考点同往年一样,仍在华中科技大学。

    来自武汉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的消息,今年武汉“司考生”人数突破7000,比去年多出近2000人,是历届人数最多的一
次。

    目前,华中科大校内宾馆及周边地区宾馆、招待所已住满了考生。

    我国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从2002年第一届起,至今全国共有6万多人通过。从往届全国7%以下的通过率,和逐年增加的考生人数,使得司法考试有“天下第一考”的称誉。

    司法考试临近,记者邀请武汉万国司法考试学校相关专家对今年考试重点做了相关预测,同时还提供了相关

    答题技巧,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司考”专家“划重点”

    记者陈麒麟 朱滨 通讯员王继明 实习生张钦 宋吉男 范帆 李嘉伟

    ■法理

    1.法理学:重点是法与道德、法的要素、法的本质、法的产生、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法的效力、法律关系、法律移植和法的继承、立法、执法和司法、守法和违法、法制和法治等内容。

    今年新增5个考点,其中“利益作为法的价值的构成”被考查的可能性比较大。

    2.法制史:主要集中在五个时期:中国的西周、唐宋和清末及外国的罗马法和德国法。

    3.宪法:重点有五部分:《立法法》、《选举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公民的基本权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今年新增一个考点,即2005年对《选举法》的修改。

    ■商法、经济法

    新增考点中,重要且可考性很强的有,商法:公司的不同分类标准及其意义;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方面的特征;股份转让的限制;个人独资企业与相关组织的区别。经济法:商业银行的清算;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概念及其设立;证券业协会的机构设置;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交易与运作;劳动合同的变更。

    ■国际法

    国际公法考点极为分散,考点重复率也远不及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高。

    国际私法重在掌握我国规定,且这部分内容有限,考点重复率极高。

    国际经济法重点掌握国际贸易法,在国际经济法部分,司法考试至少三分之二的分值集中于国际贸易法部分。

    ■民法

    历年以法条为考察主线,按分值多寡排列如下:合同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以下就各部门重点作简单回顾:

    第一,合同法总则考题主要集中在合同成立、效力、履行和违约责任四个方面。

    第二,合同法分则最重要的是买卖合同,集中考察风险、所有权和孳息的归属承担问题。

    第三,民法通则中自然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个人合伙制度;代理制度;诉讼时效;所有权取得方式;共有;侵权行为中的特殊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制度等。

    第四,担保法中重点掌握以下制度:担保无效;人保与物保的关系,保证合同与保证责任;抵押权;担保物权的竞合等。担保法特别是其司法解释在理解上存在一定的难度,需要结合良好的物权法理论功底加以记忆。

    第五,婚姻法考察点集中于婚姻效力(无效或可撤销婚姻)、夫妻财产制度、离婚制度、无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

    第六,继承法重点掌握死亡时间的判断;代位继承;遗嘱继承;遗产的范围;遗产处理和被继承人债务承担。

    针对今年大纲变化及相关情况,预测民法将在三个集中区域出现新题:物权法(除担保物权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侵权行为法之特殊侵权。

    ■民事诉讼法

    整个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的考察已经愈加精细和深入,具体知识点中,考生要高度重视调解、证据、简易程序部分,对《合同法解释(一)》等涉及民事诉讼程序的民法规定也要特别关注。

    ■刑法

    常考的罪名主要集中在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以及贪污贿赂犯罪等当中,因此,对于这些犯罪,考生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尤其要注意此罪与彼罪之间的区分。

    ■刑事诉讼法

    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辩护制度、强制措施、侦查程序、一审程序、二审程序。这五个考区将会占到70%左右的考分。需要注意的是,今年考试大纲新增加的内容中,重点注意四方面考点:刑事法律援助;侦查的司法控制;直接言词原则与集中审理原则;人民陪审制。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行政法的重点相对比较稳定,从过去三年的考察情况来看,主要集中在五部法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三个司法解释:《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定》、《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八个部分:行政许可及主体、受案范围、执行、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行政诉讼的一审判决类型、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

    今年行政法新增了10个考点,考察的可能性比较高的是: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针对论述题;2.司法解释规定的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3.司法赔偿的确认程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答题技巧帮你事半功倍

    ■客观题

    1.充分利用开始考试前的时间:听录音磁带讲解“考生须知”的这段时间,诸多考生往往循规蹈矩仔细聆听。但是,司考专家提醒:考生最好利用这15分钟的“黄金”时间,打开试卷马上阅读,找到答案后用心记下。开始作答时,即可迅速把答案涂到答题卡上。这样,可争取15分钟答题时间。

    2.改变答题顺序,从易做起:出题者往往会把难题放在开头或者中间。考生要选取容易的题先做,将难题留在后面做,可避免“会做的题没时间做”的现象。

    3.保持一定的答题速度:通过平常的试题训练培养一定的速度,不要在考场上慢慢悠悠地作答。对不明白的题目,不要浪费时间,超过时间应立即跳过,并在题目上做好标记。

    4.可在试卷上做标记:为方便复查,考生可在试卷上做笔记,无需担心“作弊”嫌疑(但考生要切记:答题卡上不能做笔记、记号等)。

    5.珍惜“第一感觉”:很多人在复查时,对所选的答案一再地修改,事后发现第一次所选的答案反而是对的,而后悔不已。专家提醒,没有足够理由的情况下,不要随意推翻“第一感觉”。

    6.应留下至少半个小时进行复查:留下足够时间复查有两大好处,第一,检查答题卡上的填写顺序是否正确,方便及时改正;第二,存在疑惑的答案可重新思考,或许心头一动,得到正确的答案。

    ■主观题

    “司考”专家称,第四卷的主观题历来都得不到高分,很少有考生能全部做完。主观题答题,应充分考虑阅卷者的阅卷情况。每位阅卷者每天要改几百份试卷,对于一份考卷的主观题,阅卷者只有约十来分钟的时间,难以逐字逐句地阅读。在这样的情况下,卷面第一印象、答题内容条理是否清楚成为重要打分依据。具体而言,有三点必须注意:

    1.卷面干净,行列整齐。

    2.言简意赅,切忌赘述。组织好语言,用言简意赅的话叙述,分开几点作答,让阅卷者很清晰地看到答案。

    3.切忌答题留空。不清楚或不明题意时,应尽量用其他相近文字叙述,千万不要留空,写对了观点,阅卷者也会给其分数鼓励。

“司考”提醒

    ●考场安排及乘车路线

    考点分布在华中科大主校区和东校区。第1至第152考场,安排在东校区的东九楼,市内考生可乘536到关山二路车站下车,向北走即可。或者到华中科大南一门后,乘校内的士(票价2元)直达。

    第153至第189考场,安排在东校区的东十二楼,市内乘702、703到原城建学院下车,从华中科大东校区大门北走即可。

    第190至第232考场,安排在主校区的东五楼,市内考生可乘518、521、536、593、702、703等到武昌区关山口车站下车,从华中科大南一门进入。

    ●第四卷不能用圆珠笔答题

    武汉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负责人提醒广大考生,在做第四卷题目时,必须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或者黑色钢笔,不得使用圆珠笔答题。

    同时,今年考生在做第四卷时,必须携带2B铅笔填涂答题卡考号。且因今年考卷与答题纸分开,考生必须在每一页答题纸下方指定位置,写明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考生应按照答题纸要求,将相应的试题答题内容写在要求的答题区域,答在答题区域以外的答题将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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