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书店 交友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招生考试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分值分布没有大变化 名师预测2005年司法考试
来源:法律与生活      2005-8-30 16:11:00
 

现在正是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备考阶段,广大考生在紧张备考的同时,也希望能得到在命题方向、命题侧重点、分值分布,特别是主观题等方向上的比较准确的预测,以便在考试时有备而来,乘胜而归。吴景明老师凭多年对司法考试考前的辅导和研究,对上述问题作了一个简单的预测,供考生在备考时参考。

2004年我国的司法考试刚刚在分值上作了比较大的改革,由原来的100分增至150分,前三卷在总题数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增加了多选题和不定向选择题的分值,由此增加了考试难度;第四卷以增加题数的方式来增加分值,相应也增加了该卷的难度。

2005年大纲继承了2004年的改革成果,在总分值不变的前提下前三卷各科分值的分布不会有太大变化。第四卷的题型种类较2004年会有所增加。

首先看卷一,该卷是司法考试四张卷中涉及门类最多的一卷,大的方面就有8门:法理、宪法、法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和法律职业道德。进一步细分涉及32个各自独立的内容,所以本卷为了照顾覆盖面,分值依然会十分分散。预计经济法和“三国法”仍为本卷的主要构成部分,经济法题数大约20~25个,分值大约35~40分;“三国法”,题数大约32~35个,分值大约45~50分。法理题数12~15个,分值大约20分。宪法题数13~16个,分值20分左右。法史题数大约6~9个,分值大约9~14分。法律职业道德题数5~8个,分值8~12分。至于每一科目内得分值如何分配,一般原则是照顾面的前提下,适用此消彼长的方式平衡分值。但是在经济法中,劳动法、土地房地产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一直是高分值分布区,各法一般4~6分。“三国法”中国际经济法得分值一般会高于国际私法,国际私法高于国际法,大概为18、15、12分的分配规律。

其次是卷二,该卷涉及的法律部门相对是最少的,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后者又包括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和国家赔偿法。预计刑法题数在40个左右,估计分值在58~65分。刑事诉讼法题数34~38个,分值大概48~53分。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其中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国家赔偿法共有大概20~24个,分值大概 33~36分,其中,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国家赔偿法各有3~4分的分值。由此可预测,本卷的分值分布仍以刑法、刑诉占绝对优势。

再看一下卷三,该卷三大门类,涉及19个法律部门。是仅次于第一卷的涉及面最广的一卷,也是难度最大的一卷。在该卷中,民法预计有41~45个题,分值在60~65分;其中,知识产权8~10题,分值在15~20分。商法题在 23~25个之间,分值在50分左右;其中,公司法在商法中可能仍居支配地位,分值可能仍维持在30分左右。民事诉讼法除题数预计在28-30个,分值在43~46之间。仲裁法一般在3~5个题,分值在6~9分之间。具体每一科目内部分值的分配是很难预测的,这要靠考生自己在复习时把握重点解决了。

第四卷作为主观卷,题型在大纲上已明确,即简析题、分析题、司法文书和论述题。在去年的司法考试中没有考司法文书,这样今年考司法文书的几率在90%以上,因为是司法考试,司法文书的写作可能更多地考虑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工作的需要,但也不排除只从一个方面出题。简析题、分析题一般不会偏离实体法和程序法,但公司法必有一题的几率是80%。而论述题的出题范围要广得多,可能是实体法、程序法,也可能是法理和宪法,这种题考的是基本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的修养,是绝对的拉分题,很难预测出题的意图。

以上分析只代表个人观点,因为作出准确的预断都是有难度的。

■相关链接  
  • 2005年9月各类考试备战攻略指南
  • 济南市中区1.3万学生免杂费
  • 神童需要怎样的心灵加冕
  • 42道题出错14处 如此参考书如何“参考”
  • 71%的大学生在择业过程中不再考虑户口
  • 录取通知书成打折卡 商家忙搞优惠秀
  • 上海高校校规“变脸” 作弊、婚恋是重点
  • 广州大学整体迁入大学城
  • 黑龙江大学生欠学费竟高达5亿元
  • 站内资讯搜索:  
    焦 点 事 件 人 物 评 谈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最新快讯
    ·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教育厅要求培训机构教育…
    ·石家庄市教育局公布第三批…
    ·玉溪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伊州区多举措助力大学生就…
    ·大学生就业容易了,教育部…
    ·新时代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
    ·“职教高考”将建立,中职…
    ·教育厅新规之下,高考难上…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