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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重点职业高中20日起填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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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沈阳晚报 2005-7-20 9: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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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晚报讯 沈阳市2005年重点职业高中、一般高中、普通中专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0日至23日进行。考生须到原报名时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填报重点职业高中、一般高中、普通中专志愿。 填报志愿时,考生要依据《2005年招收沈阳市初中毕业生的各类中等学校招生计划(二)》规定的招生范围、条件(详见《招生考试通讯》第八期)和录取顺序,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正确填报志愿。 重点职业高中、一般高中、普通中专的录取顺序是:首先进行重点职业高中录取,然后进行一般高中录取,最后进行普通中专录取。考生如果想上一般高中,则不能填报重点职业高中志愿;如果想上普通中专,则不能填报重点职业高中和一般高中志愿。选择好学校后,由考生本人填涂《考生志愿卡》或填写《考生志愿表》,并认真核对计算机打印的《考生志愿表》上的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由本人签字。因填涂错误,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此外,为方便考生及其家长了解中招填报志愿的有关政策和要求,指导考生科学填报志愿,市招考办将于7月21日18时30分—21时和7月22日8时30分—17时举办“中招填报志愿网上咨询活动”。考生可登录“沈阳招生考试网”,咨询填报志愿相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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