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招办获悉,2006年浙江省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专业科考试具体办法已经公布。艺术类专业考生在高考报名后,须凭《浙江省2006年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参加全省统一组织或省内外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
据省招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为素描和色彩两门,各占50%,总分为100分,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06年3月12日;考生持《浙江省2006年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2月25日至26日到设在浙工大(杭州市朝晖六区)或杭师院(文一校区)内的任意一个院校报名点(考点)报名。
报考音乐(学)专业考生,须在1月3日至5日到县(市、区)招办文化考试报名后,续办音乐(学)专业考试报名并领取准考证;其统考科目为视唱听音(占30%)、声乐和器乐(各占35%)三门,总分为100分,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3月22日至29日,但考生务必于3月15日左右直接到当地县(市、区)招办了解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安排情况。另外,参加过音乐(学)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并且在器乐或声乐科目的其中一项考试成绩达到省统一划定的分数线的考生,可持《报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于4月10日至15日举行的音乐表演专业考试(报名),但考生务必于4月6日左右直接到当地县(市、区)招办了解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安排情况。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06年开始艺术类考生的数学成绩按100%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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