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书店 交友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自考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甘肃对法学类专业课程设置问题的通知
来源:甘肃自学考试信息网     2006-4-29 11:00:00
 
 各市、州自考办:

    根据全国考办《对法学类专业课程设置中存在问题的规定》(考委办函[2003]5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对法学类专业课程设置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凡在经济法专业(专科)中已取得公司法、合同法、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劳动法五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报考法律专业和律师专业本科段考试中,不办理免考,必须参加刑事诉讼法学(课程代码0260)、行政法学(课程代码0261)、法律文书写作(课程代码0262)、票据法(课程代码0257)、保险法(课程代码0258)五门课程的考试。

    请各地考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并做好相关考生的宣传工作。

 

■相关链接  
  • 江西30岁以上自考者可免考英语(二)
  • 天津06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7万5千余人
  • 广西06年上市场营销资格考试课程表
  • 自学考试《公司法》课程考试说明
  • 内蒙古顶替外语选考课程使用教材
  • 06年上七万四千余名自考生参加自考
  • 广东成考:免试入学加分投档降分录取
  • 天道酬勤胜券在握 成考50天高分经验谈
  • 成人学历遭质疑 新生入学需先过心理关
  • 站内资讯搜索:  
    焦 点 事 件 人 物 评 谈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最新快讯
    ·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教育厅要求培训机构教育…
    ·石家庄市教育局公布第三批…
    ·玉溪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伊州区多举措助力大学生就…
    ·大学生就业容易了,教育部…
    ·新时代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
    ·“职教高考”将建立,中职…
    ·教育厅新规之下,高考难上…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