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书店 交友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自考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教育部对法律类专业考试计划中部分课程名称和学分进行调整
来源:中国自考网      2005-9-20 11:00:00
 

接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部分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和学分的通知》(考委办函[2005]32号),对法律类专业考试计划中部分

课程名称和学分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见以下一览表。

 

调整前  调整后 
原课程名称  代码  学分  调整后课程名称  代码  学分 
法理学(一)  0211  7  法理学  5677  7 
金融法(一)  0256  4  金融法  5678  4 
宪法学(一)  0212  4  宪法学  5679  4 
宪法学(二)  0862  4  宪法学  5679  4 
婚姻家庭法(一)  0855  3  婚姻家庭法  5680  3 
  由于已经下发的7月考试课程计划表使用的是老课程代码,因此本次报名仍使用老课程代码,从10月报名考试起统一使用新课程代码进行报名。

■相关链接  
  • 南京市儿童医院
  • 北大建筑风景全放送
  • 教育部对法律类专业考试计划中部分课程名称和学分进行调整
  • 高教自考全国统考课程简介:保险学原理
  • 高教自考全国统考课程简介:财产保险学
  • [陕西]成考术科考试10月17日报名
  • [北京]成考报名退费周末开始
  • [上海]9万余人报成人高考
  • 太原2.3万余人报名参加成人高考
  • 站内资讯搜索:  
    焦 点 事 件 人 物 评 谈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最新快讯
    ·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教育厅要求培训机构教育…
    ·石家庄市教育局公布第三批…
    ·玉溪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伊州区多举措助力大学生就…
    ·大学生就业容易了,教育部…
    ·新时代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
    ·“职教高考”将建立,中职…
    ·教育厅新规之下,高考难上…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