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河报》 “考生自考作弊,毕业将做延迟处理。”9月7日,河南省招办对外公布称,从今年下半年起,将对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弊处理办法进行适当调整。
据介绍,对作弊考生的处理,调整为“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延迟毕业1-3年,不再停考”。调整后的作弊处理办法不溯及既往,对此前的作弊考生不再给予延迟毕业1-3年的处理。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认定为作弊: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文字材料或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