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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请司法局就多收20元自考报名费作出解释
来源:互联网     2005-12-10 11:33:00
 
   本月在司法局报考自考法律本科专业(委托开考),工作人员按每门课50元收取自考报名费。但在报名网站上查询到委托开考的课程每门只应收取30元。请问司法局:这多收的20元钱作何解释,是不是雁过拔毛??在此,也强烈要求自考部门将法律专业(本科)改为社会开考。法律专业作为一门被社会广泛应用的学科根本没有必要由司法局垄断来委托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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