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
江西吉安:督得“义教”露笑脸
|
来源:中广网 2007-4-6 16:25:00 |
|
(记者胡啸 通讯员温振春)4月5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莅临井冈山老区江西省吉安县视察时,对这个县贯彻《义务教育法》,巩固和发展义务教育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近几年来,吉安县的义务教育能够露出开心的笑脸,那是吉安县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强对全县义务教育监督的结果。
地处井冈山老区的吉安县系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义务教育的发展,对于地方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尤显重要。为此,吉安县人大常委会把对义务教育工作监督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自2003年1月以来,先后开展了对《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执法检查,开展了对县教育局局长的述职评议,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全县教师教育工作开展了督查调研,有力地促进了《义务教育法》在吉安县的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了全县义务教育的稳步发展,呈现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喜人景象:
景象之一:浓厚兴学氛围,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一是广泛宣传教育法规。2006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一年,也是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为此,吉安县将《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规的学习宣传列入普法规划,县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全县上下掀起了学习《义务教育法》的高潮,广泛宣传政府机关、学校、家庭和适龄儿童、少年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在该法实施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在去年9月初召开的全县教育工作会上,对各乡镇的乡镇长、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县直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及全县中小学校长进行了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专题辅导讲座。县教育局及各中小学校抓住开学初召开家长会和进村动员流生返校之机,上门入户向学生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使广大群众清楚地认识到,依法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是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各中小学在校园内张贴《义务教育法》,出专刊宣传《义务教育法》,在思政、思品和活动等课程中适当纳入《义务教育法》相关内容,去年11月开展了“法制宣传月”活动,使学生了解相关法律要求。吉安县中小学的年辍学率一直控制在3%以内。二是大力整治教育环境。教育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和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去年8月下旬至9月下旬,吉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取缔了校园及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各类流动摊点。同时,加强对网吧经营的监管。在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方面,吉安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将改善和优化教育环境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从2006年起,对长期坚持在山区工作的教师实行津贴补助,列入县财政预算。三是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去年,吉安县教育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的意见》,将课堂教学改革列为教育工作重点,要求教师在课堂中推行“启发式”教学,向课堂要质量,教学问题尽量在课堂内解决,要以开展兴趣小组、课外活动为突破口,稳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景象之二:加大教育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一是继续增加教育经费。多年来,吉安县对教育的拨款做到了“三个增长”,但与目前教育发展的要求相比,经费仍显不足。为此,吉安县委、县政府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并逐步减少上级下拨的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中用于发放教师工资的比例,足额拨付城镇教育附加,增加县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对于“普九”债务问题,县委、县政府已作了通盘考虑予以逐年解决,要求任何债权单位和个人不得因追缴债务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二是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吉安县委、县政府在《关于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从2006年起,对长期坚持在山区工作的教师实行津贴补助,列入县级财政预算;适当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生活补贴中财政供给基数,以减轻义务教育学校过重的经济负担;建立优秀教师津贴制度。” 在日前召开的2007年江西省教育工作会议上,吉安县介绍了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大力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做法与经验。
景象之三:注重队伍建设,切实增强教师素质。一是不断提高教学能力。为了提高广大教师的教学能力,吉安县教育局鼓励和支持教师在职进修,制定了《吉安县中小学教师进修学习规定》,对在职进修教师在相应合格学历基础上提高学历的给予相关补助,调动了教师进修的积极性。与此同时,深化“校本研修”、“校本培训”,推广实行“集体备课——教师上课——评课反思”模式,发挥集体的作用,培养每个教师的实际教学能力,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此外,县教育局还做出了《吉安县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实施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多期各类中层干部培训、班主任培训和暑期教师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实行教师交流制度。县教育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支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已安排12名县城及周边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去年安排5名农村教师进城跟班任教。三是改进教师考评办法。教师考评办法,既涉及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又关乎到教师的自身素质,还关系到学校的教学质量。因而,吉安县教育局通过自下而上地反复征求意见,新修订了《教师考评办法》,充分调动了广大教师搞好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而促进了全县的教育工作,吉安县近日荣获“吉安市教育工作综合先进单位”。 |
|
|
|
热门推荐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