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昨日公布了2006年考研的最新政策,网上报名将从10月10日开始,应届本科生可提前至9月18日报名。
根据要求,报名者年龄一般不能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省教育厅强调,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由于现在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因此招生简章中专门有一条规定为: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初试日期为2006年1月14日至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6日进行(8:30至14:30)。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
考试日程表
1 月1 4 日上午
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及单考科目为政治理论(满分为1 0 0 分);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 B A )初试联考科目为综合能力(满分为2 0 0 分);
1 月1 4 日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1 0 0 分)
1 月1 5 日上午
统考数学或西医综合或中医综合或1 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 5 0 分)。
1 月1 5 日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1 5 0 分)考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 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含超过3 小时的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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