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建设一支符合时代要求、能发挥示范作用和辐射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推动整个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近日,麻江县出台了《麻江县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切实提高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办法》对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标准、程序、认定、培训、考核、管理和优秀骨干教师的推选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从县财政预算中安排30000元作为县级骨干教师奖励经费,并明确要求,中小学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和年度考核制度,县级中小学骨干教师至少在原校服务三年以上,有承担本地教师培训和校本培训的重任,并将通过办班培训、巡回讲学、支教、校际交流等形式,充分发挥其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该县基础教育的发展和办学水平的提高,为“科教兴县”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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