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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CE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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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汇新民联合报 2007-6-26 17: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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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在上海工作的香港人Jenny明显感觉到,越来越多的香港产品以“几乎不变”的价格登陆上海商场。此外,她那位在香港从事会展服务业的表弟,也频频往来沪港之间,而在几年前,这类公司根本无法涉足内地业务。 对时政新闻不敏感的Jenny并不清楚,她身边的这些变化都源自同一个“安排”——4年前在香港签署的名为《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英文简称“CEPA”。 在这个安排中,规定了内地和香港两地原产货物在互通时实行“零关税”,内地进一步向香港开放服务业,不仅是会展服务业,还包括除法律、会计、审计和认证以外的诸多管理咨询服务业,例如广告、建筑及房地产、银行业、保险业等等。同时,安排中还包含了贸易便利化措施。在CEPA的“安排”下,两地经贸逐年加速融合。 充分酝酿促《CEPA》出炉 2001年11月,时任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在赴京述职期间,向中央领导人提出两地建立“类自由贸易区”的构想,并得到支持。 当时,经济形势的大背景并不够好——经历亚洲金融风暴冲击的香港经济,在2000年强势反弹后,又因世界经济大气候欠佳而陷入低谷。对于中国加入WTO,港商既充满期待,同时也担心失去以前驰骋两地的中介优势。在香港商界、学者、专业人士的呼吁下,特区政府形成了“类自由贸易区”的构想,并向中央提出。 2002年初,两地开始了长达一年半的磋商。CEPA如同一个庞大的工程,涉及领域广、部门多,既要考虑香港的最大利益,又要符合世贸规则,并顾及对内地可能造成的冲击等。所以,双方前前后后举行了三次高层会议、十多次高官会议。 2002年12月,董建华再度赴京述职。在与中央领导会面后,董建华向记者宣布,CEPA在2003年6月底将有具体事项落实。2003年6月29日,CEPA协议在香港签订。 便捷措施惠及两地民众 2003年8月,广州、深圳、珠海三地的市民去香港旅游更加便捷——他们生活在第一批启动“个人游香港”的城市。从那时起,内地推行个人游香港的区域范围逐步扩大,继京、沪两地加入之后,至今全国已经有38个城市和广东省所有城市开通了往来香港的“自由行”,内地到香港的很多手续更加简化。 刚过去的五一假期里,在上海一家广告公司从事策划工作的李小姐通过“自由行”来到香港,除了逛街购物外,李小姐从港岛到九龙到处“自由行”,地铁、巴士样样坐齐,大小商店家家逛遍,还在街头搜集了海报、画册、光盘、优惠券、手提袋等各种宣传资料,并与事先约好的当地广告公司进行了业务沟通,甚至还初步达成了合作意向…… 这些年来,像李小姐这样到香港实地考察学习、寻找商机的内地人士越来越多,CEPA的制订,加上“自由行”的开通,两地的经贸往来更加频繁,从民间到商界的各种联系也越来越紧密。 CEPA体现“一国两制”优势 4年来,CEPA受到香港社会的欢迎,舆论称赞这是中央政府送给香港特区的一份“大礼”。3年前,香港贸易发展局人士就给出过这样的解读:“香港是全世界最自由的经济体系,从来没对任何人作限制。内地给香港送大礼,等于是对全世界送大礼。” 作为根据“一国两制”原则做出的安排,CEPA对香港的开放体现了“一国”的优势;而内地和香港作为世贸组织的成员,根据世贸的有关规则建立具有自由贸易性质的安排,实现优势互补,则是“两制”的很好体现。 据统计,内地始终保持为香港最大贸易伙伴地位,香港与内地也互为最大游客来源地。在香港,有九成业务与内地有关。实施CEPA,进一步促进了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融合与经贸合作,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区的关心。这个充分体现“一国两制”的优惠安排,已将香港与内地的经贸关系带入高速融合的阶段。 本报记者 戴焱淼 陈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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