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管理,防止基本养老金保险基金流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11月1日起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换证)工作,时间为一个月。
此次认证(换证)对象包括今年3月底前已领取养老金的本县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及个体退休人员(包括已改制事业单位离退休、退职人员)和由该局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供养人员。认证(换证)办法为居住在本县的上述人员,由本人持养老金发放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一寸照片一张直接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县外人员由本人持养老金发放证、身份证及《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到当地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证。如因年迈行走不便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来办理的,可委托亲属到各管辖所进行登记,待认证(换证)工作结束后,各管辖所将派员上门办理。
据悉,对未按时办理认证(换证)或不能确定资格的人员及不上报有关材料的,县劳动保障局将按规定从今年12月起暂停其相关待遇的支付,待确认资格后予以恢复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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