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吕玲李财满)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将对民办中学初中招生工作进行规范,将统一于5月14日,在群众路小学或民办学校本校举办民办学校招生咨询会。
民办学校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凡经市教育局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中学均可面向六区招生,筹建学校不得招生。小学毕业生(包括留城生),均可向所在小学填报六区内3个民办中学志愿。
民办中学初中招生工作由区初招办负责管理,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审批。初中招生不得进行择优考试。为了维护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在小学毕业考试之前,各公立校、民办学校都不得到小学进行招生宣传。民办中学应按统一规定的招生时间录取新生。招生前,民办中学不得对学生或家长作任何形式的承诺,不预收学费,不提前办理录取手续。民办中学招生报名表将由市教育局统一设计印制。民办中学不得在招生前让小学毕业生或家长填写学校自行印发的各类表格,避免造成误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