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汉口的家长张铭新(化名)为在华中科大武昌分校读大二的女儿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一个多月未果,22日,他在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看了有关文件才明白,原来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学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与国家助学贷款一样尚未启动。
张铭新的妻子卧病在床多年,自己月收入不到500元,两个月前他在本报看到生源地助学贷款财政贴息的报道,满以为女儿9月开学的1.4万元学费有着落了,从7月下旬开始,他跑了江岸、江汉几家区级信用联社,哪知不是被告以“没有接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通知”,就是“没有听说过这项业务”。
22日,张铭新再次前往市信用联社,该社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汪胜宏说,他们已接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通知,但由于教育主管部门没有和高校及财政部门协调好,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等事项还未谈妥,所以武汉市生源地助学贷款暂未实施。
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姜旭萍介绍,根据去年9月省政府的文件,生源地助学贷款对象为“湖北籍考入湖北省属及市、州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公办高校,含各部门及市州所办的高职高专)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家长”,因而即使武汉市启动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但因华科大武昌分校的二级学院性质,张铭新的孩子也不在生源地贷款对象范围内。
据了解,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曾通过各种渠道提醒家长,贫困家庭学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要慎重选择高校二级学院、分校,该中心印制的《高校贫困生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第6条写明:“此类学校按成本收取学费,本科收费标准在1万元/年以上,且国家助学贷款尚未启动”。
鉴于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生助学贷款需求是一个全国性问题,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此前已建议教育部出台一个指导性意见,便于省、市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每一名贫困生都能享受助学贷款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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