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书店 交友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出国留学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高新技术留学人员个税可享受加计扣除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2007-3-21 11:47:00
 
       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留学人员,其项目经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认定后,可与所在地税务部门联系,其在沪取得的工薪收入在计算个人应纳所得税额时,可按规定享受加计扣除。
  此外,经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认定的企业和科研院所等,通过合法手续聘用的持有《外国专家证》、《上海市居住证》B证或由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外籍专家证明等三种证明之一的外籍专家,备案后,聘用单位支付给外籍专家的薪金可直接列入单位成本。
■相关链接  
  • 杭州市与北京大学合作设立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教学点
  • 图文:四川广安民工子弟学生享受免费技能培训
  • 北京大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通知
  • 清华网络工程师培训获得多个奖项
  • 专业培训心理健康教师解中小学生"心病"
  • 高考口语考试首次实行机考 培训课件公布
  • 盖茨在哥伦比亚推广计算机培训
  • 研究:同性恋是天生,男性有亲哥哥易成同志
  • 预防婚外情六大建议 不要嫁给“负心郎”
  • 站内资讯搜索:  
    焦 点 事 件 人 物 评 谈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最新快讯
    ·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教育厅要求培训机构教育…
    ·石家庄市教育局公布第三批…
    ·玉溪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伊州区多举措助力大学生就…
    ·大学生就业容易了,教育部…
    ·新时代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
    ·“职教高考”将建立,中职…
    ·教育厅新规之下,高考难上…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