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书店 交友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出国留学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申请日本研修生的基本条件
来源: 互联网     2005-9-19 11:11:00
 

  中国派遣机关与日本接受机关在达成研修协定时对研修生规定了以下几条最基本要求∶

  1. 在中国国内所学技术与在日本研修的技术相符,且从事这一工作已 在二年以上;

  2. 在日本的研修结束后, 确保回原单位工作;

  3.研修使命感强且具有研修积极性;

  4.有中国的国家或地方行政机关的推荐;

  5. 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学校毕业;(农业研修生初中以上)

  6.年满18岁以上、38岁以下;(后者年龄因研修行业不同,要求有别)

  7.没有在日本接受过研修的经历;

  8.具有能胜任研修的健康体魄!无需作牙齿治疗;

  9.具有足以应付研修的日语水平者。 一般来说,中方派遣机关按日方接受机关提出的研修职业种类及条件,从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当中挑选候选人,然后再由日方从候选人当中确定合格者。

■相关链接  
  • 广州高山文化培训学校简介
  • 优盟高考教育中心
  • 高考美术辅导
  • 郑州国华补习学校
  • 申请日本研修生的基本条件
  • 英文成绩与澳洲名校入学要求
  • 留学国外名校四要素
  • 澳大利亚留学移民加分新规定
  • 在日本留学如何打工
  • 站内资讯搜索:  
    焦 点 事 件 人 物 评 谈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最新快讯
    ·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教育厅要求培训机构教育…
    ·石家庄市教育局公布第三批…
    ·玉溪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伊州区多举措助力大学生就…
    ·大学生就业容易了,教育部…
    ·新时代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
    ·“职教高考”将建立,中职…
    ·教育厅新规之下,高考难上…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