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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研究生转学规定 入学未满一学期者不得转学
来源:潇湘晨报     2006-1-13 12:08:00
 

  11日,省教育厅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下发研究生转学有关问题的通知,入学未满一学期的;由硕士研究生直接转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应予退学的;其他无正当理由的;不符合转出、转入学校关于研究生转学有关规定的,不得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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